(履之姤44)976777。
解曰:<履.六三>:「眇能視,跛能履,履虎尾咥人凶。武人為于大君」。
⟪易林·履之姤⟫:「重伯黃寶,宜以我市,嫁娶有息,利得過母」。
心得分享:按徐芹庭著⟪焦氏易林新注⟫:「很重的黃金伯,應該用以做貿易,買賣有增長,利息超過本金,吉」。
南懷瑾.徐芹庭⟪周易今註今譯⟫:「履卦第三爻(六三)的象徵,有一隻眼睛偏盲的人,他能夠看見另一面的微渺之處。有一隻腳跛廢的人,他能夠側重另一面的行履。它象徵追隨行走在虎尾的後面,隨時會有被回頭咬傷,具有大凶的現象。並且有武人作為大君的象徵」。
由以上得知,筮得976777,唯初九與六三兩爻發動,按朱熹⟪易學啟蒙·考變占⟫,當以本卦<履.六三> 爻辭為占。
所以說⟪易林⟫占斷為“嫁娶有息,利得過母“與南懷瑾.徐芹庭⟪周易今註今譯⟫: 所做的註解"隨行虎尾,隨時有傷",兩者相匯通于"交易所得利益過於本錢與視不明行有偏凶險當前"。
占者筮遇此象當知,處禮道踐履之世,首先要考慮自己的立場與條件,而且生命成本也當考慮進去,才不會被一時的假象所蒙蔽而遭受損失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