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履之大畜26)776997。
解曰:<履>:「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」。
⟪易林·履之大畜⟫:「兩人俱爭,莫能有定,心乖不同,訟言起凶」。
心得分享:按徐芹庭著⟪焦氏易林新注⟫:「兩人相爭沒有定,心意乖違起訟凶」。
程頤⟪易程傳⟫:「履,人所履之道也。天在上而澤處下,以柔履藉於剛,上下各得其義,事之至順,理之至當也。人之履行如此,雖履至危之地,亦無所害。故履虎尾而不見咥嚙,所以能亨」。
由以上得知,筮得776997,雖有三爻發動,但未及根本,按朱熹⟪易學啟蒙·考變占⟫,當以本卦< 履> 卦辭為占。
所以說⟪易林⟫占斷為“心乖不同,訟言起凶 “與程頤⟪易程傳⟫: 所做的註解"天上澤下,各得其義",兩者相匯通于"相爭兩心乖起訟必見凶與柔順處危事上下皆亨通"。
占者筮遇此象當知,處禮道踐履之世,不可剛愎自用,爭訟決沒好處,多聽老人言才不會吃虧在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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