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坤之訟6》(868666)
解曰:<訟·初六>:⎡不永所事,小有言終吉⎦。
⟪易林·坤之訟⟫:⎡天之德室,溫仁受福,衣裳所在,凶惡不起⎦。
心得分享:按徐芹庭著⟪焦氏易新注⟫:⎡溫仁德厚天授福,衣裳多有無凶意⎦。
王弼⟪周易正義⟫:⎡訟·初六,處訟之始,訟不可終,故不求所事,然後乃吉。凡陽唱陰和,陰非先唱者也,四召而應,見犯乃訟。處訟之始,不為訟先,雖不能不訟,而了訟必辯明矣⎦。
由以上得知,筮得868666,唯初六四與六三,兩爻未發動,按朱熹⟪易學啟蒙·考變占⟫,當以變卦⟨訟·初六⟩爻辭為占。
所以說⟪易林⟫占斷為溫仁德厚天授福,衣裳多有無凶意⎦。王弼⟪周易正義⟫所做的註解,處訟之始,訟不可終,故不求所事,然後乃吉。兩者相匯通於“溫仁德厚忠吉“。
占者筮遇此象,當知訴訟不能興,但遇到了就必須正面應對,據理力爭說明白講清楚,才不會吃暗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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